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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及其运行办法
时间:2023-03-10 浏览:1058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建立规范、科学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增强自我约束和发展能力,特制定本办法(“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简称“保障体系”)。

第二条 保障体系的主要功能是对教师教学过程、学生学习过程、学校教学管理过程等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形成规范、科学的教学管理机制。保障体系运行的最终目的是保证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

 

第二章 质量方针与质量目标

第三条 质量方针是:坚持就业导向,实施“强德育、厚基础、精技能”育人模式,精心培育具有胜任第一任职岗位的职业能力、职后学习和发展的基础能力的高素质高技能人才,提供学生、用人单位和社会满意的优质高职教育教学服务。

第四条 总的质量目标是:录取新生平均报到率≥85%;毕业生当年平均就业率≥90%;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综合评价的称职率≥90%;在校生、毕业生对学校的满意度≥85%。

第五条 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在人才培养方案中明确体现,课程(理论、实践)质量目标要求在课程教学标准中明确体现,各教学环节质量目标要求在该项工作的管理制度、规范、方案中明确体现。

第三章 保障体系的组织与运行

第六条 学校党政一把手是学校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教学副校长受学校党政一把手委托全面负责教学质量保障工作。各学院(部)院长(主任)是院(部)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教学副院长(副主任)受院长(主任)委托全面负责本院(部)教学质量保障工作。 

第七条 学校成立教学质量保障工作办公室,由教务处和督导室人员共同组成,行使如下职能: 

(1)负责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制(修)订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相关文件; 

(2)组织质量保障工作会议;

(3)负责统筹实施校内各项教学评估;

(4)做好汇总、统计、分析、备案、总结等工作;

(5)编制并发布年度质量报告;

(6)建立和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八条 教务处、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处、教学督导室、财务处、图书馆、总务处等部门是开展教学管理和教学条件保障工作的主要机构。在质量保障体系中行使如下职能: 

(1)教务处是教学过程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做好师资队伍建设目标的制定及相关规章制度的建立与实施;负责做好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改革目标的制定及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建设,负责教学建设与研究流程、教学管理与运行流程和学生学业修读相关管理流程的建设,做好各教学环节的过程监控;

(2)学生工作处负责做好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及学风建设目标的制定及规章制度的建立;负责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操作流程的建设,做好相关管理环节的过程监控;

(3)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过程的质量管理,把好新生质量关;负责做好就业质量目标的制定及相关规章制度的建立与实施,组织开展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

(4)教学督导室负责对全校教学秩序、教学质量及教学工作状态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

(5)财务处、总务处、图书馆等部门负责做好教学条件保障建设目标的制定及相关规章制度的建立与实施。

第九条 教学单位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教学质量保障工作,保证本单位教学质量保障工作的正常运行。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前提下,建立健全本单位质量保障组织体系;

(2)制定本单位工作计划及具有可操作性的具体实施方案和有关文件;

(3)组织本单位的教学检查、评估、督导等工作;

(4)组织各类教师、学生座谈会议、问卷调查等;

(5)做好汇总、统计、分析、备案、总结、上报、信息反馈等工作。

第四章 主要教学环节管理与质量标准

第十条 学校依据《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与实施管理办法》及“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原则意见”,对培养方案的制定、执行进行管理和评价。 

第十一条 学校依据《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高水平专业群建设方案》《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工匠班”建设方案》《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内部评估方案》《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动态调整管理办法》,对专业建设目标、专业设置与调整、重点专业建设等方面实施程管理和评价。

第十二条 学校依据《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深化校企合作实施方案》,对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实施过程管理和评价。

第十三条 学校依据《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课程教学标准编写规范》《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课程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方案》,对课程标准的制定、执行,以及课程内容、教学团队、课程资源、课堂教学等方面建设实施过程管理和评价。

第十四条 学校依据《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任新课资格考核办法》《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听课制度》《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效果考核办法》《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调(停)课管理办法》《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违反教学常规处理办法》《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基本规范》《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授课计划、教案编写规范》《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作业设置与批改规范》,对课堂教学从课前准备、授课过程、课外作业与辅导等方面实施过程管理和评价。 

第十五条 学校依据《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实训教学管理办法》《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大作业管理办法》《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设计(制作)管理办法》《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对实训教学、大作业、毕业设计和顶岗实习等教学工作实施过程管理和评价。 

第十六条 学校依据《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材建设管理办法》,对教材编写、出版、修订、选用以及采购、发放过程进行管理和评价。 

第十七条 学校依据《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管理办法》《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定及奖励办法》,对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管理和评价。

第十八条 学校依据《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方案》《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聘课管理办法》《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师德负面清单和失范行为处理办法》,对师资建设实施管理和评价。

第十九条 学校依据《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技能竞赛三年工作计划》《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工作管理办法》《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课程置换管理办法》,对学生技能竞赛、创新创业、第二课堂活动等情况实施过程管理和评价。

第二十条 学校依据《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成绩考核评定工作管理规定》《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课程考试改革方案》《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业预警管理办法》,对课程考核方式与命题、考试组织等进行过程管理和评价。

第二十一条  学校依据《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业质量测评办法》《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办法》对学生发展和奖惩进行管理和评价。

第五章 日常教学质量管理

第二十二条 建立教学检查制度。教务处与院(部)需定期进行教学质量及教学秩序检查,经常了解教学情况,加强教学信息反馈过程的管理。教学检查由教务处统一组织,一般可安排开学前教学准备工作检查、期中教学检查等。检查的方式可采取查阅教师教学文件、抽查学生作业和听课笔记、召开座谈会、学生问卷调查、检查性听课等。

第二十三条 建立听课制度。主管教学的副校长、教务处长、教学督导组成员、院(部)主任及教研室主任都应定期深入课堂(包括实验、实习、实训课)听课,全面了解教学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教研室应组织教师之间互相听课,开展研讨,共同提高教学质量。听课工作由教务处牵头组织实施。

第二十四条 建立学生评教、教师评学制度。每学期末学生对任课教师进行一次普遍评教活动,同时进行教师评学,由教务处和督导室共同组织。

第二十五条 学风检查。学生工作处与各院(部)要定期进行学风检查,经常了解学生学习纪律、完成课堂课后作业、考风、考纪及主动学习状况,加强对学生学习过程的管理。学风检查由学生工作处统一组织,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检查的方式可采取抽查学生作业笔记、召开座谈会、抽查学生出勤情况、抽查学生自习情况、巡查考试纪律等。

第二十六条 建立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教务处应按专业、年级建立学生教学信息员组织,通过定期召开座谈会、教务处长信箱等各种渠道听取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及时改进教学。

第二十七条 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制度。招生就业处应组织二级学院跟踪毕业生质量,经常了解毕业生胜任工作状况,按年度开展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满意率调查。

第六章 教学质量评估

第二十八条 教学管理工作质量评估:对全校的教学管理水平进行自我评估,包括:

(1)全校性的教学管理水平评估,每五年一轮。

(2)教学院部教学管理水平评估,每五年一轮,在评估周期内分期完成。

第二十九条 专业评估、课程评估:以专业教研室自评为主、学校抽评为辅,每三年一轮。

第三十条 教师教学效果考核:每学期对教师教学工作实施全过程、定量化的检查、考核。考核方式包括定期检查教学计划、教案、学生作业,随堂听课,召开学生座谈会,组织学生评教等。教师教学效果考核由教务处牵头实施。

第三十一条 毕业生学业质量测评:学生毕业前,由教务处与院(部)共同完成,主要是就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评,并进行综合统计排名:

(1)课程结业考试及平时考查;

(2)实践技能考核;

(3)毕业设计(制作)考评;

(4)考取职业资格证书考核。

第三十二条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学生毕业前,由学生工作处与院(部)共同完成,主要是就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评,并进行综合统计排名:

(1)操行品德考核;

(2)社会实践考核;

(3)劳动素质考核;

(4)奖惩考核。

第七章 教学质量信息收集、反馈与整改建设

第三十三条 学校通过教学评估、教学检查、学风检查、督导检查、听课、学生评教、师生座谈会、教学信息员、处长信箱等多种方式开展教学信息收集工作。 

第三十四条 学校实行教学问题实时反馈制度,针对发现的问题,通过质量报告、评估报告、检查通报、教学工作简报、教学工作会、座谈会等方式将教学信息及时反馈至相关单位,督促改进工作、解决问题。对于涉及学生学业修读方面的情况,通过教务网站、信息公告栏、专题会议等形式进行宣传、解释、反馈。 

第三十五条 学校实行督办整改制度,重要教学问题由督导室、教务处对相关单位的整改建设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回头检查,促进教学工作的持续改进。 

第三十六条 学校实行重大教学质量问题责任追究制度,对履行责任不利,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追责。

第三十七条 学校对教学质量保障所需的硬件、软件大力支持,各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应根据质量建设的需要,及时提出支持方案,确保教学质量得到基本保障。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各院部、职能部门应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教学质量保障工作办公室组成人员

一、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文件组

组  长:曹靖宇

成  员:王德海、赵亚红、于晓然

二、教学管理工作评估组

组  长:王德海

成  员:曹靖宇、张文革、李占民、王琪瑶

三、专业评估组

组  长:曹靖宇

成  员:王德海、于晓然、张文革、李占民、薛正福

四、课程评估组

组  长:于晓然

成  员:张文革、李占民、薛正福、孟樊迪、王琪瑶

五、质量报告组

组  长:赵亚红

成  员:于游、张伟杰及有关部门人员

六、秘书组

组  长:赵亚红

成  员:王长玲、王名玮

职  责:

1.负责质量保障日常工作;

2.组织质量保障工作会议;

3.做好汇总、统计、分析、备案、总结等工作;

4.建立和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档案管理工作;

5.做好质量保障工作所需日常办公及用品保障工作。

教务处

2023年3月8日


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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